眼见家里的生活水平是一天不如一天,粉黛无奈,重新干起了老本行。

    养尊处优惯了的沈勋见粉黛这样,自然是不好意思继续待在家里游手好闲,眼下元氏和女儿都音信全无,过去官场上那些称兄道弟的好朋友,见他落魄了,都把沈勋当成是烫手山芋一般,称病不见,摄政王府倒是去过几次,可那里就像是个铁桶似的,别说是人了,就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更别提打探消息了。索性沈勋就去街上卖起了字画。

    一开始,人们是并不买沈勋的账的,一个落魄成这样的国公爷,哦,不,已经不能说是国公爷了,毕竟人家可是在朝堂上被摄政王亲自贬为庶民了。

    后来,元氏到底是妇人心肠,见不得沈勋吃苦的样子,在街上徘徊几次见沈勋生意惨淡,索性拿了银子使唤一些不认识的百姓,请人家代为买画。当然,最后的这些字画都被元氏带了回去,好好的放在书房里面珍藏起来了。

    一天赶集结束,沈勋兴奋的拿着字画卖的五两银子,兴冲冲的跑进了紫竹林,想要跟粉黛分享这个好消息。

    刚踏进家门,灶台冰凉凉的,床上确是隆起了一个大包。

    沈勋上前,轻轻的拍了拍粉黛,“黛儿,今天我赚了五两呢!咱们可以吃肉了!”

    这几天由于家里没什么收入,所以各项开支都显得紧巴巴的,两人已经好几顿没有见过荤菜了,沈勋是以为粉黛在因为这个再跟自己闹小别扭,便又推搡了两下。

    粉黛却是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淡淡道:“既有了银子,老爷自己去吃便是,奴家没什么胃口,恐怕是不能陪着老爷了。”说罢,粉黛又往里面挪一挪被子。

    不论是有心还是无意,沈勋作为一个男人,粉黛的这一举动终归是伤害到了沈勋作为男人的尊严。

    沈勋深吸一口气,双手不自觉的捏紧了拳头,强忍着失望和怒火,“粉黛,我知道我现在是落魄了,你出去弹一首曲子的钱,不知能抵得上我卖多少张字画,”沈勋顿了顿,又深吸一口气,“可你这个态度是什么意思?”

    “老爷,我今天在陈家少爷府上弹了一天的曲子,很累了,老爷要是饿的话,出去吃些吧!”

    无视掉身后沈勋直勾勾的炽热目光,粉黛直接将被子往头上一盖,不再理会。

    见沈勋还要开口,一直以来跟在粉黛身边的丫鬟赶紧上前来,“老爷,我们小姐今天确实辛苦。您看是奴婢给您做完饭还是···”丫鬟对沈勋的态度是算不上多恭敬,只是面子上过得去而已。

    作为在官场上沉沉浮浮这么多年的沈勋来说,自然是能看懂丫鬟的意思。小陶并不是粉黛的娘家丫鬟,只是小陶和粉黛一样,也是个命苦的人儿,可是上天没有赐予小陶粉黛那样出色的容貌和过人的野心,所以这也注定了粉黛为主,小陶为仆的命运,。

    小陶是粉黛在攀上马家公子的时候,二人一起相约元宵节赏灯时,在集市上被人牙子拍卖的。或许是特殊的缘分,粉黛一眼便相中了小陶,马公子那样的大户人家自然是不会在意这点买丫鬟的小钱,当即就把账结了,将小陶送给粉黛,作为伺候一场并且十分听话的奖励。

    小陶也是个识趣的,若不是粉黛的坚持,怕是自己早就被那可恨的人牙子给发卖到各个军营或者妓院去了,所以这么些年对粉黛也一直是尽心尽力,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坚定的维护着自己的主子。

    沈勋见粉黛这个样子,自然是失望的,甩了甩衣袖,离开了。

    “小陶,他走了没?”听到外头的一阵脚步声渐渐走远,悄悄的掀开被子的一个小角,露出脑袋,小声对着小陶说道:“他走了吗?”

    小陶闷闷不乐,“走了,小姐赶快出来吧,可别把自己憋坏了。”

    “呼,那个扫把星总算走了,可憋死本小姐了!”粉黛从被窝里面钻出来,整理整理了自己的衣裳和头发。

    “快,拿上咱们上午去马公子家的五十两银子,小姐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去。”粉黛兴奋的穿着鞋,对着小陶说道,“好啦,你啊!就别再皱着张小脸了,跟个小老头太似的。”粉黛捏着小陶肉嘟嘟的脸,调皮的挤了挤,“来,给本小姐笑一个。”粉黛见小陶终于露出了笑容,便也跟着开心起来。

    这小陶是从小就跟着自己的,陪着自己经历了那么多事,对自己来说,就和亲妹妹没有区别了。尤其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路颠簸,身边的男人不知道换了多少波,只有小陶,从始至终都跟着自己,什么事情都会为她着想。本想着遇到了沈勋,是遇到了一个贵人,就此打算收手,就跟着沈勋做个国公家的姨娘,就此安定下来也好,顺别也能给小陶物色个好人家,这么些年,小陶做的,她都看在眼里,是真的想要给小陶找一个如意郎君,让她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辈子的。

    只是眼下谁知道,那沈勋,竟是个靠不住的,粉黛暗暗想到。

    这让她不得不开始做起以前的那些老行当。

    主仆二人正吃的尽兴,突然凑过来一个书生打扮的穷酸男子,手上还端着酒杯,似乎是喝多了,上来就要拉着粉黛的手,说实话要娶粉黛回家当老婆。

    许是这种场面见得的多了,粉黛并没有收到惊吓,相反,小陶则是吓得不轻,伸手拿起旁边的鸡毛掸子就要赶走这个臭男人,在她眼中,这样上来搭讪的男子,尤其还是穿着书生衣裳的,简直是有辱斯文!

    青衣男子一边拉粉黛的手,一边风言风语的说着一些醉话。

    粉黛原打算是挣脱这人的手,毕竟有些麻烦,能不惹就不惹。

    可是眼尖的粉黛突然瞧见那男子总是往自己的后背挠痒痒,刚开始粉黛并没有在意,只当是这个邋遢的男人不讲卫生,许久没有沐浴洗澡,身上竟长了虱子也说不定。当即眼神中的嫌弃只怕是都懒得遮拦。

    可再当粉黛定睛一看的时候,却发现这个男人的皮肤十分白皙娇嫩,比起你女人来怕也是不遑多让,心中便开始有了自己的计较。

    这难道不是天无绝人之路吗!刚想着沈勋这枚棋子废了,这不,上赶着又送了一个好的来。

    见状,粉黛的眼珠子转了转,马上计上心来。

    “小陶,平时我是怎么教你的,竟越发的没礼貌了,还不赶紧过来给人家公子赔不是。”粉黛像小陶使着眼色。

    小陶虽然也很蒙圈,但是听自家主子的总是没错的,于是将手中的鸡毛掸子丢在一边:“公子,对不住,都怪我不好,是我太心急了,一个没看清,竟将您当成了登徒子。”


章节报错(免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