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沒一會,林液突然的回頭,牽過她的手就走,“我怕你走丟了還得麻煩尋人。”嘴脣不着痕跡的勾起,心想,傻丫頭還是那麼好逗。

    “讓我丟了算了,說不定還能被個超級帥哥撿到。”她呶嘴說道,想起剛被他咬那一下,吐糟着這個黑心男人越來越沒下限了。

    “我不夠帥嗎,還讓你時刻惦着別的帥哥”勾起的脣立馬抿了起來,大拇指用力的捏了捏她細皮嫩滑的掌心,明知她是說氣話,他還是當了三分真。

    又來了,伍月朝天翻了個白眼,打定主意氣死這貨。不是說不愛她嗎老喫那乾巴巴的醋有意思嗎

    “醜死了,整天崩着張臉,嚇得我喫不好,睡不香。”直話直說,不吐不快就是她現在的感覺。

    “嗯屁股轉過來。”他聲線提高了幾分,大掌不由分說的就往她小屁屁那拍打了幾下。

    她真的欠揍兼活得不耐煩。

    “我不是小女孩了,別人都笑話我呢。”伍月捂住屁股,偷偷的瞄了眼旁邊有幾個人像在取笑她,指指點點的。

    “怕別人笑就多討好我點。”居然敢說他醜,嚇到她了。

    聽說與他們洽談合約的是個大有來頭的商人,且他在b市最好的會所裏開辦了個酒會,邀請了不少商界名人來參加,美其名曰聯絡和增進感情。

    日期就定在明天晚上。

    伍月這種鄉下妹表示不懂上層社會的交流方式,更沒參加或見過什麼酒會。

    即使她已兩世爲人。

    所以當她還趴在酒店舒適的大牀上呼呼大睡時,林液把她弄醒,並說:“晚上我們去逛街,給你買明天出席酒會要穿的衣服。”

    “我不去”她眼都沒睜,就拒絕了。

    “必須去”沒得商量的口吻,他把她抱了起來,放到自己腿上,放柔聲音,像哄小孩子一樣,“乖,到時你只要跟着我就行了,且那裏有好多沒見到的美食。”

    他其實還有點小心思,他想讓所以認識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女人算是正式公開他們的關係。

    對那些總對他虎視耽耽的女人以及總要給他介紹女人的人,這兩三年,也受夠了。

    她順勢窩到了他的懷裏,找了個舒適的位置繼續睡覺,嘟囔着:“再多好喫的也不去,真當我是豬啊,有喫的就行。”

    她又不傻,那裏的都是些什麼人,老奸巨滑擅長算計眼高過頂反正她這村姑還是老老實實呆這裏,不想被笑話或自己鬧笑話。

    “嗯,好甜,我還要。”她眯着眼享受着突如其來的糖。

    林液覺得好笑,他不過是想讓她清醒一下,纔拿了顆糖逗逗她。她居然還以爲自己是小孩,不知羞的說還要,“你還要什麼”還說不是豬呢。

    她當然知道要什麼了,搶過他手中的糖吃了起來。長大後都沒喫過糖了,突如其來的糖讓她喫上了癮。

    “我想要你說愛我。”既然他都這樣問,她也順勢的說出了心中所想。

    她突然好想好想,他說,他愛她

    她是有多久沒聽了,一年,兩年。

    再不想聽他冷冷的說:“不愛”

    現在想聽一句,爲什麼這麼的難,難到她覺得心塞。

    林液聽到她撒嬌的聲音,全身一僵,心底那軟肋又開始泛起,真恨不得緊緊擁住她說一千一萬個我愛你。

    只是,“不愛了”三字脫口而出。

    在接下來那一刻看到她黯淡下來的眸子,他又於心不忍,趕緊補了一句:“那你努力讓我愛上你吧,一天不行,兩天不行三天,要不,一輩子也行。”一輩子好啊,他就喜歡一輩子在一起。

    “痛”也許討厭他的答案,伍月憤憤的拿起他修長白皙的手掌,在食指處狠狠的咬了一口,留下一個很深的青紫牙印。

    “痛死你,活該”她用力的甩上浴室門,把花灑開到了最大,讓水嘩啦啦直衝到自己臉上,

    擋住那不受控制滾下來的淚水,融合到了一起,再順着水勢,消失得無影無蹤。

    她就是想聽他說那三個字,有那麼難嗎,不愛又爲何綁着她,捆在身邊,喫着那無邊的醋。

    林液愣愣的站在原地,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被她咬傷了的手指,有點痛,卻不是手,而是心。

    她那是生氣了,纔會對他下這麼重的手。

    那三個字就這麼重要嗎那時他總對她說,她還是狠心的走了。

    他也從沒向她索要過那三個字。

    第二天晚上的酒會,伍月還是被林液挾持而來。

    當她走進那個花紅柳綠的世界時,瞧着自己身上這條穿了n久的藍色娃娃裝以及那個曾讓她歡喜好久的,可以放手機的插袋時,腳不由自主的往後退。

    可惜,某人怎會讓她如願。

    “讓你不穿我給你買的衣服,”林液淡聲諷着她,“答應來了,就別想跑。”

    右手還握緊了她的左手,不讓她離開半分,他都不怕,她怕什麼且他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並不是誰都有她那股脫塵的氣質,就是不化妝,不穿華麗衣服,一樣掩不住她的美。

    怕她擾心,他又將被他大掌包着的小手放到脣邊吻了吻,安撫着她要安心,一切有他在。

    伍月抹了把冷汗,那個抹胸露乳的衣服俺們還真穿不習慣,特別還得配那雙老高得穿上後讓她看着比林液還高的鞋子。

    她不到一米七,他一米八三,可想那有多高的跟了。

    讓她一個從沒穿過的人穿了會摔死的。

    真怕明天就來了一條這樣的新聞:某女參加某酒會,摔死,死因穿高跟。

    即使上一世死前曾老泡酒吧,但也是穿得可圈可點的,看來,她永遠都走不上上流社會,沒那個與生俱來的特質呀。

    “噗哧,”宋南瞧着她一頭重,兩頭大的樣子,很不厚道的笑了,“小月月,你確定是來參加酒會的而不是來丟咱林總的臉”

    他有時覺得面前的兩人真是天生一對,一個面部表情少得可憐,一個豐富得數不清,只要稍稍留心就能發現她在想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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