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要做門閥 >第一百九十四章 鄉社自治互助制度(3)【爲又陽晨萌主加更】

第一百九十四章 鄉社自治互助制度(3)【爲又陽晨萌主加更】(第1/2頁)

    張越將自己與劉進所講的東西,對衆人複述了一遍。

    衆人聽完,表情各異。

    貢禹等太學生,無不歡喜鼓舞,滿臉潮紅,深深的爲自己能參與這樣的大事而驕傲,而自豪。

    這可是鄉社制度!

    每一個儒生內心的夢,每一個士大夫心中的追求!

    幾乎是瞬間,他們就跟打了雞血一樣,全身心的投入到思考與構想之中。

    但,陳萬年的表情,就有意思了。

    他在聽完張越所述的內容後,在心裏嘀咕了一聲:“這不就是商君制度下的鄉社改良版?”

    作爲積年老吏,陳萬年自是一眼就認出了,張越所提的許多設想,其實就是秦代鄉社的中譯中。

    最多做了些改進和微調。

    譬如,那個正彈每歲四月、七月、八月、十月、正月議事的制度,就是秦《廄苑律。四月律令》的翻版。

    只不過在秦代的版本中,沒有正彈的設置,只有官吏的設置。

    且,具備強制性和懲罰性。

    在秦的那個版本里,事情沒有做好的鄉官,是會被受到‘笞十’到‘笞五十’不等的刑罰,嚴重的還會被流放。

    而張侍中所提議的這個版本里,則取消了懲罰,減少了對‘正彈’們的政績要求。

    加強了‘正彈’的自主權。

    不過……

    這個事情,與自己何干?

    陳萬年聳了聳肩,抿着嘴脣,眼觀鼻,鼻觀心,安安靜靜的坐着,沒有說話。

    他纔不會傻到在這個時候跳出來,說張越的辦法是秦法。

    恰恰相反,他現在在思考,該怎麼在這個事情上,做出自己的貢獻。

    然後藉助這個貢獻,升官發財。

    在陳萬年的身旁,胡建則已是激動的連手都在抖了。

    “這是商君之制在現代的改良版本!”一個聲音在胡建心裏吶喊。

    作爲法家士子,胡建比陳萬年懂的東西更多。

    他不止看到了商君制度的影子,更看到了……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可能將藉助這個鄉社制度,借屍還魂,重回人間。

    胡建很清楚,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是怎麼崩壞的。

    雖然說,這裏面有歷代漢天子故意爲之的緣故。

    但更多的,還是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本身依託的社會環境和制度,已經不復存在。

    國家手裏不再控制大量的可分配土地和資源,授田制度名存實亡而致。

    要復活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在如今的環境下,幾乎不可能!

    但,張侍中卻提出了一條新的道路。

    一個私有制土地社會下,軍功勳爵名田宅制度的新出路。

    雖然,現在看上去,這個制度不太可能演變成爲商君那樣的純粹的暴力制度。

    但……事在人爲對不對?

    況且,即使不能,這個制度的本身,也有利於法家和法家思想的生存。

    漢興百年,儒家在演化,黃老在衰退,法家也在順應時代變化。

    最突出和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法家的政治家和士子,大部分都已經與軍功貴族集團,緊緊的融爲一體了。

    這是儒生們掌握了行政權力後,法家爲了適應而做出的變化。

    這樣做的好處,就在於,不管儒家怎麼鬧,怎麼搞。

    只要國家依舊尚武,軍方勢力依舊強盛,法家就不會滅亡,也不會衰亡。

    甚至,可以藉助武將的力量,與儒生分庭抗禮。

    必要的時候,一腳踹走儒生,自己站到前臺來。

    當然,那是萬不得已下,極端情況的選擇。

    因爲經歷秦代的事故後,漢興以來,天下都在批判和批評法家。

    時至如今,輿論和社會環境,已經不容許法家成爲執政者了。

    就連法家自己也覺得,自己不適合。

    所以,胡建幾乎是馬上就開動自己的全部腦細胞,無比積極的開始思考了起來。

    就在胡建在思考的時候,桑鈞卻忽然站起來,對着劉進和張越恭身一拜,然後問道:“敢問侍中,鄉社的諸正彈的俸祿、鄉社的經費以及組織百姓的費用,怎麼辦?從哪裏抽調?”

    這個問題很關鍵。

    連張越都還沒有來得及想到這一層。

    經桑鈞提醒,張越纔想到了這裏。

    任何組織都需要經費,需要支出,需要曼尼大神的垂青。

    沒有足夠的經費,再好的制度也是渣渣,反之,只要有了足夠的經費,再沒有用的官僚機構,也能做不少事情。

    “桑君所言,頗爲有理……”張越拱手道:“諸君都想一想,這鄉社諸正彈的俸祿,經費,如何開支?從哪裏開支?”

    成立鄉社,是爲了互助,是爲了幫忙農民擺脫胥吏的壓迫,豪強的欺凌,並組織他們進行生產生活,宣傳和推廣新技術。

    而不是相反。

    自然,這經費來源,就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國家撥付吧?不可能!

    若是如此,這所謂的地方自治,不就成爲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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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  連經費都是上級撥給的組織,別想擁有什麼話語權,別人一卡脖子,就要跪!

    更可怕的是——一個不小小心,就可能讓漢家掉入冗官的陷阱裏。

    一個亭裏推舉一到六個長者作爲代表,爲正彈,代表他們組成鄉社自治組織。

    哪怕每一個正彈,都只按最低級的斗食官的待遇給付俸祿。

    一年一人就要至少一千錢。

    一個鄉六到十二個亭裏,三十到六十個正彈。

    一歲光是俸祿支出就是數萬錢。

    再加上鄉社活動的日常支出,組織百姓生產的費用支出以及其他費用,一年下來少說也要編列二十萬左右。

    一個鄉的正常田稅與芻稾、口賦收入,恐怕也就比這個數字高一些。

    若只是小規模的搞一搞還行,普及開來就根本不現實了!

    至於自籌?

    那就更不行了!

    自籌等於將鄉社的權力,拱手讓給大地主和豪強。

    原因也是一樣,誰給錢,誰是大佬。

    鄉社組織自籌經費,自然是去找地主豪強。

    地主豪強們給了錢,鄉社的正彈們,敢不按照他們的意思去做嗎?

    至於攤派給百姓,更是無比糟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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