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更具備發展潛力的政治中心,定都咸陽。
建立“郡、縣”的行政管理制度,收回領主們對封地人民的行政管理權。
鼓勵耕織:生產的糧食、布帛超過規定數量者爲“良民”,免除一家傜役;
因懶惰而貧窮的爲“莠民”,罰做“官奴”;
獎勵並強制農民把自己附近的荒地開墾爲熟田。
改革軍隊法令:
斬一敵首,賞爵一級,臨陣後退者,殺
以軍功確定尊、卑等級。
廢除世卿世祿制度:
有功者授上爵,可顯榮;
無功者雖富人,穿的衣服、車上的裝飾,不許有華彩;
國君的宗室無功,也削籍爲庶民。
實行戶籍管理。
身份證明、住店登記、訐告、連坐;
嚴禁私鬥,無論曲直都要受懲罰,直至殺頭等一系列維護社會治安,加強控制人民的嚴密法規。
此外還有許多利於發展生產、擴大國家財源,強化國君統治的措施,就不一一贅述。
總之,“新法”可以使勞動者和下層的“士”階級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較多的收益。
賦予了戰鬥在第一線的將士們以更多的實際權利,從而大大調動了生產和作戰的積極性。
使秦的綜合國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達到“富國強兵”的目標。
但“治國以法”勢必廢除舊的“親親、貴貴”、任人唯親的制度,破壞了奴隸主貴族們的“民主”。
削奪了那些既不必從事生產勞動。
又不必當兵打仗,只靠祖宗庇廕就能喫喝享樂的世襲貴族們的特權。
他觸動了舊奴隸主貴族們的既得利益和長遠利益,就必然會遭到這些人的強烈反對。
這些人世代掌權、官高位尊,又互相連結,盤根錯節。
勢力雄厚到連國君也不能僅用一紙命令就能使他們服從的程度,要推行新法,面臨着巨大的障礙。
家將和獵手們撒鷹縱犬正在田野裏激烈角逐,幾位公子哥兒卻半躺在林中樹蔭下。
他們懶洋洋的邊休息邊喝酒。
爲什麼他們出來遊玩,卻失去打獵的興趣
一個身穿棉花衣、腳踏鹿皮短靴的青年憤憤地把殘留一半酒的杯子甩出去:
“照他的法,明天咱們都得上前線,拼命去砍人頭。
哼,誰的頭願意讓你砍
說不定別人的沒砍到,先把自己的鬧丟咧
想起來就讓人心煩。”
又一個青年喝了一口酒放下杯子笑了:
“甘則,你不是一向以武藝高強自詡嗎怎麼倒怕上戰場啦”
甘則瞪了他一眼:
“公孫梅,你傻呀
戰場上不同在校場比武,那是槍槍見血,刀刀喫肉,不是你死,便是我活。
你這樣的小白臉上去,更是給人家當立功的材料”
公孫梅面容姣美如少女,穿一身素白,更顯得亭亭玉立。
據說他媽“夢梅”而生他,所以取名“梅”。
祖父公孫賈官居太師,是太子駟的老師,地位顯赫,對這唯一的孫子溺愛無比。
在女人堆里長大的公孫梅身上更多的是女兒氣。
他本對遊獵這類粗野的玩法沒什麼興趣,是被表兄嬴飛拉出來散心的。
“你別嚇唬我,我不上戰場,誰又奈我何
反正立功與否,我照樣活。”
“你不上戰場”
甘則冷笑:
“按他的法,誰的服裝上沒有軍功綬帶,就只許穿麻布衣服、老羊皮襖,連車上都不許畫彩漆、掛銀鈴。
你還想把自個兒扮成一朵花兒似的呀沒門兒”
不許穿鮮美的衣服往俏裏打扮,還真戳中了公孫梅的心事,不由得蔫了。
“那怕什麼咱們有錢啊”
正在旁邊照料他們喫喝的鄭賈忙上來打氣兒,他是大商人鄭朱的兒子。
按當時的“階級劃分”,“士、農、工、商”,商居末位。
但鄭朱太有錢了,每年可上繳國庫幾百萬的“利稅”。
對各位公侯重臣也孝敬不斷,所以雖然“成分”低劣,卻仍可錦衣玉食。
兒子鄭賈也仿效父親用錢開路,結交這些公子少爺們。
而這些豪門子弟顯然“根正苗紅”,並不把這個“人”放在眼裏。
他的“錢”卻是他們恣意揮霍之必需,因此雙方一拍即合。
使鄭賈得以“附驥尾”,可也不過是在遊玩時給人家當“僕伕頭兒”。
但在世俗眼裏,卻能提高他的社會地位,得以“狐假虎威”。
而這也正是他花錢所求的。
所以在他的思維中,“錢”能彌補任何不足:
“沒軍功沒關係,咱們拿錢啥子都買得到”
甘則厭惡的罵道:
“你懂得個屁
軍功只能用敵軍的人頭換
你有多少錢也沒用
休說錢,便是我們這些宗室子弟,三年無寸功,就要削籍爲庶民。
你們這些四等公民在他眼裏就更低劣了,被看作是不勞而獲喝民血的寄生蟲、蝨子、臭蟲
懂嗎
他規定你們所有男丁每年必須到軍隊服百日雜役,不得僱人替代。
嘿嘿,可也好,只管侍候大爺們的馬,不打仗”
這下子所有的人都蔫了:
秦人雖然剽悍,但這些貴族子弟,在驕奢淫逸的生活環境中已兌化變質。
只想玩樂享受,誰願披堅執銳、餐風露宿、出生入死的去保家衛國、擴展疆土
所以他們對剝奪了自己優越特權的“新法”非常不滿。
而他們的父、兄輩,因爲“新法”不僅動搖了他們高高在上、倨視蒼生的尊貴地位。
更嚴重的還是將更改他們視爲金科玉律、習以爲常的舊法統、舊觀念。
正所謂“江山易改,秉性難移”,習慣勢力與各種利益結合在一起。
要想觸動它,就比挖了他的祖墳還難以忍受
於是他們不斷向秦孝公指責商鞅的“新法”:
“誤國、害民”有如“洪水猛獸”,將危及秦國的統治。
秦孝公苦口婆心地向他們一再解釋,他們反倒連秦孝公也指責在內。
秦孝公卻又不能動用“君權”簡單的懲處他們,感到非常爲難。
商鞅卻胸有成竹:
“讓臣跟他們談談,保證讓他們心不服也得口服,不能再阻撓新法的推行”
一場有關“新法”的大辯論,不可避免的勢必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