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慶在這行打滾已經二十年,能夠生存這麼久當然是因爲他夠謹慎。他永遠不會同時經營超過五人,人太多他就會太忙,太忙就容易疏忽。錢不可以賺得太急這就是他生存之道。
他的另一生存祕訣,就是將一切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上。例如物色殺手,他總是親自在黑道上找適合的人選,絕不靠他人介紹,更不採用已經行事多年的老手。
然而侯英志是歷來唯一的例外:當天是他來找蔡慶自薦的。
通過蔡慶旗下一個殺手。
當時侯英志正爲一個黑道角頭老大當護衛,那個老大正是蔡慶旗下殺手的目標。結果是殺手的手筋被侯英志挑斷了。
可是正當那名角頭老大深慶得人時,下一刻他的咽喉也被侯英志的劍刺穿了。
“我已經厭倦這傢伙。”侯英志那夜對那名殺手說:“我想要幹你的工作。帶我去見你的老闆,那麼你就可以收下這次殺人的報酬退隱。要不,你就死在這裏。”
豈料那殺手並未就範,閉上眼準備就戮。侯英志見了這樣並不憤怒,相反覺得很滿意:假如這個殺手接頭人太容易被出賣的話,也就是說他並不太能幹,侯英志沒意思在這樣的人手下工作。
侯英志竟然收起劍,並且爲那殺手包紮。兩人交談一輪,最後殺手答允會通知他的“老闆”來找侯英志。而侯英志答應了,就這樣把殺手放走。這是非常奇特的互相信任。
結果那名殺手確實按照承諾,將侯英志的事情傳達給蔡慶,包括約定出現的時日地點。蔡慶頗爲訝異。對方如此冒險,必然很有自信。
當然蔡慶並不輕易就信任侯英志,只是找一個臨時在街上僱用、對殺人生意毫不知情的少年,在約定地點向侯英志傳信:
爲我工作,首先你得不收錢幹一次“買賣”。成功了,你纔會看見我。
這是蔡慶一向招攬殺手的規矩:對方先得免費幹一次工作,一來是建立一種“共犯同謀”的互信,二來也是爲了測試對方實力及殺人的決心。由於這次狀況特別,蔡慶挑選了一個格外困難的目標來考驗侯英志。
然而最後證實了,他給的這考驗太過容易。侯英志是蔡慶十多年來見過身手最可怕的殺手可怕得在作過幾次買賣之後,道上就多了一個“妖鋒”的傳說名號。蔡慶其實不喜歡這麼高調。但不喜歡歸不喜歡,這並未阻止他將侯英志的身價一口氣擡高一倍這個新價錢,蔡慶一直沒有吿訴過侯英志。
現在侯英志已經洗乾淨身體,抹乾後換穿上蔡慶爲他準備的新衣服。另一邊阿木也將長短雙劍清潔好,用灰粉徹底弄乾再上了油,藏在一個長革囊裏收妥。蔡慶向阿木揮手,阿木就忠心地點點頭,背起革囊,拿着裝衣服的布袋,往豆腐店的後門出去。
蔡慶從店鋪一個大木櫃裏找出個包袱,放在桌上推向侯英志。
正常來說蔡慶都不會這樣與殺手交收酬金,而是將銀兩藏在指定地點。不過侯英志要求例外。蔡慶也答應了,因爲他知道侯英志即使沒有劍,帶着這許多錢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侯英志默默收過那沉甸甸的包袱。裏面的銀兩每錠都用厚紙包裹,不會因爲互碰而發出聲響。
侯英志用一塊灰色的布巾包束着散開的溼發,同時向蔡慶說:“一個月內我都不想再接買賣。我有事情。”
蔡慶點點頭,不禁又看着侯英志那張滿布腫傷的臉。他早已習慣侯英志這樣的要求;而每次侯英志“休業”完畢回來時,都好像換了另一張臉。他那些日子到底在幹什麼?給他這些傷的到底是他自己、他老婆還是誰?蔡慶沒有過問,只因不想影響彼此的關係。
反正在蔡慶二十年的生涯裏,侯英志也不是爲他工作的唯一怪人。從前他旗下有一個殺手喜歡喫昆蟲;另一個有嗅女人腳的癖好。蔡慶相信凡是樂於殺人爲生者,心靈多數有某些地方扭曲或破損了。
這時侯英志準備好了,不道別一句就轉身,彷佛蔡慶於他而言只是個陌生人。這也接近事實這年多以來,兩人雖然合力辦着這種交付生命的工作,但累積談話大概還不到一百句。
蔡慶從腰間布囊裏取出一個小小的紙包,遞給侯英志。
“這是袁州城裏華聖堂出產的藥末。沾了水塗抹,對外傷很好。”侯英志皺皺眉,只是收下藥,不發一言就打開店門離開。
蔡慶本該也馬上離開這臨時租來的接頭地點,以免被人發現懷疑。但他仍是站着,凝視侯英志離開的背影。
他心裏已經下了決定:侯英志將是他旗下最後一個殺手,此後自己就要引退。蔡慶幹這行當然就是爲了賺錢,但能夠做到如此成功,不能說沒有半點爲此“事業”而自豪;侯英志是他歷來經營過最厲害、最具名氣的殺手,他深信此後不會再有另一個。
這個傢伙本來不該屬於我身處的世界,是意外跌進來的蔡慶這樣想。說不定是上天提醒我:已經幹得夠久了。這將是一個不錯的終結。
只是蔡慶心底裏還是希望,與侯英志合作得再長久一些,讓他再多聽到一些江湖人對“妖鋒”的恐懼與膜拜,並暗地爲擔任“妖鋒”的代理人而自豪。
這是蔡慶平生第一次捨不得一個殺手,理由不是爲錢。
孫慈覺得自己是個極幸運的人。
一年前當她賣身爲婢時,就預期將有很多悲慘的事情在前頭當你的人生操控在陌生人手上時,這是難以避免的事。
能夠買她的人口袋裏都有點錢;這種世道里有點錢的大多也不是好人。孫慈已經作了最壞的準備。更何況她知道自己長得漂亮。身爲別人的奴僕而又長得美,絕對是場災禍她的娘就是走上這條路:被主人家的少爺玩耍,再賣給別人作小妾;肚子大了卻又不確定是誰的,於是再被趕走;然後是賣唱流鶯的生涯,染了一身病,沒到三十歲就離開這個殘酷的世界……
悲劇卻到這裏還沒有終結。爲了償還母親生前欠的下賭債、酒錢、藥費……女兒孫慈被抓去出售,將要展開另一個循環。
但命運卻待孫慈很好:剛巧在她賣身的那天,老爺和夫人經過,並且相中了她將她買走。
更令孫慈驚訝的是:第一天跟着老爺和夫人回到宅邸後,等着她的並不是訓話或下馬威;而是夫人在她眼前將那賣身的契約燒掉。
“我從前也跟你一樣。”很年輕的夫人向孫慈說:“所以我沒法把你當奴婢看待。你要是想走的話,我們不會攔阻。不過你也可以留下來。我們要用人。你不會很辛苦的我家裏才只有三個人。”
本來就沒有地方可去的孫慈,根本不必選擇。
老爺夫人對待她都客氣得令她感動。一年來夫人從沒有向她發過一次脾氣。宅院不算大,小巧雅緻,幹活一點也不辛苦,粗重的事情還有個老廚工幫忙。孫慈十五歲的人生裏,從未過得這般舒服。
至於那說話不多的“老爺”,其實半點也不老,相反比孫慈不過年長五、六歲。她從來沒聽過老爺爲錢財而苦惱,卻不知道他乾的是什麼買賣。每隔一段日子老爺就會離家幾天辦事,其餘日子甚少出外,都是留在家裏。
最重要的是:老爺是個非常嚴肅的人,從來沒有暗中調戲過她半次。他甚至對孫慈很少說話。這教孫慈大大鬆了一口氣。
不過最令孫慈訝異的,還是家裏第三個人。
最初聽見夫人說“我家只有三個人”時,孫慈以爲第三個自然是老爺夫人的孩子。
怎料她完全猜錯了。那第三個人,竟然是一個成年男人。
而孫慈在家裏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照顧他。
此刻她就捧着水盆、布巾和梳子,推門進了這個男人的房間。
這房間座落在宅邸的最深處,而且跟老爺夫人的睡房隔得很遠,似乎是刻意這麼安排,不給人輕易看見這房間的主人。而他也幾乎未離開房間半步。
與其說他是房間主人,倒更像是一件被收藏在房裏的物品。
那房間格外的大,陳設甚少,打理得非常乾淨,室內散發着淡淡的花香來自小几上瓷瓶裏一束每天更換的鮮花。
孫慈進來後微笑,一邊將水盆等物品放在桌子上,一邊說:“早啊!今天怎麼樣?睡得好嗎?”
雖然孫慈知道就像每天一樣,不會得到任何答案,但她還是每天都問。果然那男人仍是沒有回答。